2010年2月12日 星期五

分局長「拗很大」 過年期間不給基層員警休假?


民主進步黨台北縣議會黨團新聞參考資料
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五

警察不是人嗎?警察這工作真的不是人幹的!更誇張的是,過年期間竟然全部停止休假!今(12)日,民進黨團接獲員警及員警家屬投訴,針對台北縣警察局中和二分局長張夢麟竟以轄區治安敗壞等為由,於2/9宣佈從2/10起至年後,中和二分局全員停止休假及停止輪休。在得知本黨團將透過記者會公諸於世後,又「臨時變卦」改可輪休,政策宣令一日數變,如此之分局長已明顯不適任,故召開者會,要揭發警界高階主管拗基層員警年假「拗很大」,要求台北縣警察局針對此事作出說明。

總召李友親指出,台北縣警察局中和二分局長張夢麟只以轄區治安敗壞(2/6因縣刑大破獲麻將筒子、2/8員山所ATM遭破壞,差點遭搬運、2/9國光所破獲六合彩)等為由,就宣佈從2/10起至年後,中和二分局全員停止休假及停止輪休,真的是很誇張!從來沒看過有主管如此「衝動」的行事風格及領導方法,難怪張夢麟擔任中和二分局以來始終「爭議不斷」。

張瑞山議員也表示,張夢麟分局長不只是拗基層員警年假「拗很大」,更是破壞既有的休假制度。以其他分局為例,中和一分局9天的假期是輪休3天,而二分局竟然全部停止輪休,一樣都是員警為什麼差別待遇這麼多?難道是「一局兩制」嗎?被揭發後,又改成可輪休,政策如此反覆,根本是讓基層員警無所適從。最要不得的是,還打算在初一、初三及初五進行擴大臨檢店家,在過年期間這根本是「擾民政策」。況且,日前在聽奧期間,張夢麟也有「前車之鑑」,親自下令停休,又去處理私人事務,此次是否又會「故技重施」?值得我們後續關注。另外,張瑞山議員強烈要求台北縣警察局長林國棟,真的要認真思考中和二分局長張夢麟的適任問題,是否要讓他繼續成為台北縣警界的「麻煩製造者」?

最後,李友親議員認為,治安的敗壞與警察休假並無直接關係,即使要求警員暫停休假,民眾還是會覺得治安不好,因為治安敗壞癥結民生困頓,不能「頭痛醫頭,腳痛醫腳」,要找到正確良方,希望台北縣警察局相關單位能針對此事進行了解,僅管過年期間治安維護很重要,但也要顧及到基層警員的親情人道考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