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3月17日 星期四

中和第一分局又吃案 民眾投訴無門 新北市升格 陋習仍未改善

民主進步黨新北市議會黨團新聞參考資料
2011年3月17日星期四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今(17)日 民進黨團林秀惠議員針對梁姓民眾所陳情『遭盜用身分證,罰單上萬,三年求助無門』假市議會民進黨團辦公室召開記者會,質疑為何梁姓民眾在中和第一分局報案三年卻無任何查察進展,也無任何回函,中和第一分局嚴重瀆職!!


梁姓民眾(簡稱梁員)表示,機車已於民國77年12月轉售給機車行,並簽讓渡書後移居美國,民國95年6月梁員因病返國就醫,後定居台灣,向台北區板橋監理站申請換發駕照,並變更住址。但自民國95年9月卻陸續接到原無法投遞之交通違規罰單共計23張,罰單地址登記為中和市秀峰街,始獲知該車於民國81年7月被人盜用證件並辦理牌照變更,為免日後此贓車駕駛人有恃無恐交通違規不斷,甚至淪為犯案工具,梁員向板橋地方法院提出民事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聲明異議』訴訟(如附件)並向中和第一分局報案,板橋監理站也握有該車96-12-26由贓車駕駛人宋○○闖紅燈遭警攔停舉發之罰單證明,且已函送中和第一分局,迄無相關回函。97年2月27日板橋監理站前第四股股長潘森榮允諾罰單裁罰效力暫時凍結,並已正式公文函送梁員,但在99年12月又接到法院強制執行通知書(如附件),要求梁員必須繳交罰鍰。三年期間,監理站、停管處、警察局、法院前後奔波,從四處碰壁到取得法院判文,卻無一單位辦理,日前又見強制執行處理,梁員身心俱疲。

林秀惠議員痛批新北市官員怎如此的"換朝代不換腦袋",並表示公文已下,為何罰單又來?朱市長說第一天就上手,呼籲朱市長能夠上緊發條,改正所有警察陋習,重振警紀,也要求中和第一分局局長說明清楚,以安民心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