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5月18日 星期二

朱立倫不要拗了!請說清楚



民主進步黨台北縣議會黨團新聞參考資料
民國九十九年五月十八日星期二

朱立倫的太太高婉倩從民國76年開始到85年間,在台北縣購買萬坪土地,計畫興建地上14層,地下2層的觀光飯店,總開發金額63億。90年3月29日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並取得建照,預定95年1月完工,因為沒有在期限內完成開發,96年作環境差異分析,重新取得建照,現在工地告示牌清楚標示,起造人:高婉倩、黃芳玉,開工日期:96年12月,施工期4年半,預計完工日期:100年3月,但遲遲不見開發。因為有建照,讓這塊土地水漲船高,據當地土地買賣業者表示,初估每坪在3~4萬元,足足比附近一坪只有幾千元的土地高出近十倍,北縣議員質疑這根本就是假開發真炒作,懷疑是養地炒地皮。針對北縣議員指控,朱立倫回應這塊地是祖產,而且財產已經信託,是抹黑,台北縣議員李友親、張瑞山、李倩萍共同召開記者會,要朱立倫不要拗了,誠實面對。
李友親議員指出:「這塊萬坪土地,共9筆,其中8筆是在76年6月23日由高婉倩、莊宏圖及黃芳玉共同向洪毓欽購買;76年11月4日共有人莊宏圖再把持有部分賣給高婉倩及黃芳玉,由高婉倩及黃芳玉共同持有,兩次土地異動原因都清楚登記「買賣」,85年1月23日高婉倩及黃芳玉又共同向李添淵買進另一筆土地,異動原因也是登記「買賣」,絕對不是繼承祖產,也不是贈與而來。朱立倫口中的祖產,是誰的祖產?是洪毓欽、李添淵或莊宏圖嗎?請朱立倫不要拗了,不要把台北縣民當傻瓜。」
張瑞山議員表示:「朱立倫除了要先找出這塊所謂祖產的祖先之外,我要請問這個開發案的起造人清楚標示是高婉倩,難道這個開發案也是祖先申請的嗎?所有申請建照、申請環評的文件申請人簽名蓋章都是高婉倩,難道也是祖先幫高婉倩簽的嗎?這難道不是高婉倩主動申請的嗎?還有這塊土地,到底還要不要開發?大飯店還蓋不蓋?請朱立倫說清楚、講明白,不要呼弄台北縣民。」
李倩萍議員指出:「朱立倫辯稱這塊土地已經信託,信託期間還是可以指示受託人買賣,所有權人還是朱立倫的太太高婉倩,土地漲價的利益最後還是高婉倩得到。而且一樣可以開發,如果這塊土地要繼續開發,建照、環評都是市政府監督,萬一朱立倫選上市長,市政府的官員敢監督市長的建案嗎?朱立倫敢否定他太太高婉倩的建案嗎?這些朱立倫都欠新北市民一個交代,絕對不是一句抹黑可以帶過,而且這些都是白紙黑字的事實,不是抹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