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主進步黨台北縣議會黨團新聞參考資料
民國九十九年九月十日星期五
今(10)日民主進步黨台北縣議會黨團張瑞山、李友親議員針對「台北縣警局交通大隊驚爆疏失,致基層員警無舉發單可開」舉行記者會,質疑縣警局交通大隊怠忽職守,為何警察局交通大隊無視各分局交通隊開立舉發單之需求?放任員警無事可做,拖吊業者見到違規停車亦不能取締之窘況。
張瑞山議員指出,依照現行違規停車拖吊相關規定:違規車輛在執行拖吊時,或是在執行後,應該開立或郵寄舉發單予當事人,根據本席的瞭解,新店分局從9月初至昨日,甚至出現無違規車輛之情況,是否該區域交通狀況良好?目前,舉發單數量嚴重不足,形成空有法律規範,卻無實際作為,因此,縣警察局交通大隊是明顯瀆職之行為,故我們要求縣府應該立即懲處並改善。
李友親議員表示,已在兩個月前就接獲民眾陳情,亦有提醒縣警局交通大隊有舉發單不足的情況,應多加留意,如今,許多分局交通隊都早已無舉發單可用,面對市區部份重要道路之交通違規亂象頻繁,只能束手無策,亦有拖吊業者也私下抱怨,沒有舉發單即無法執行拖吊業務,許多員警整天耗在拖吊場,不僅成警政資源浪費,更是增加業者營運成本,造成違規取締業務窒礙難行,最後還是由全民買單。
有鑑於此,張瑞山、李友親議員嚴重質疑,在已經告知的情況下,為何舉發單數量還會不足?是否為升格新北市釋放利多?交通大隊未能將各分局交通隊舉發單補足,交通大隊嚴重失職,警察局督導不周亦責無旁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