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9月22日 星期四

幸福城市大調查 「朱郝強」末段班 走了吊車瑋 來了倒頭羊

民主進步黨新北市議會黨團新聞參考資料
2011年9月22日星期四

今(22)日民進黨團針對朱立倫市長上任後之表現每況愈下,為免陷入過去台北縣5年表現吊車尾之泥沼,故特別於朱市長至市議會提出施政報告之際,由總召陳世榮議員及全體幹部議員等,向朱市長特別提出呼籲,應該重視民意、傾聽基層意見,亦應專心市政避免推諉責任,為全體市民謀取最大利益。

陳世榮表示,從近期的各項民調指標中,可以清楚見到,新北市長朱立倫的表現,不僅未如預期,反而更讓人覺得「施政無感」,再從最新一期天下雜誌幸福城市大調查中發現,新北市在五都之中敬陪末座,除此之外,更是全台22縣市中,民調倒數第4名,評比表現為3顆星的末段班水準,因此,本席建議朱市長,施政作為應「以民為本」,不要施政報告說一套,表現亂了套。



何淑峯強調,今年從「五股爆炸案」、「塑化劑事件」乃至「北北基聯測」與「捷運萬大樹林線土地」等問題,朱市長都以扮演幕後藏鏡人的方式來迴避面對,導致後續問題至今都無法給民眾一個交代,完全辜負民眾的期待,除此之外,市政建設推動趕不上民眾需求,但市庫負債卻快速成為全台22縣市中增加最多的城市,未來該如何改善沉重的財政問題,是朱市長亟需面對的問題。

江永昌指出,朱市長從上任時就自我期許要成為「五都領頭羊」,但在9個多月後,卻與郝龍斌、胡志強、張通榮包辦末四名,除了施政評價在媒體民調中「出盡羊相」之外,其施政表現僅能稱得上為國民黨內之「五都領頭羊」,但若以全台幸福城市評比而言,卻只能和台北市、台中市,並稱為「五都倒頭羊」。朱市長以沒錢做事所以民眾無感為藉口,讓當初支持朱立倫的人失望,加上最近發生的維基解密電文大嘴巴事件,也讓全國看到2016年的國民黨接班人,在批評自家人上竟是如此的不留情份。

許昭興則認為,從先前朱立倫至議會說明塑化劑事件時,面臨一群「捷運萬大樹林線」沿線的居民陳情時避不見面的反應,施政表現民調差是可預見的,現在新北市民只擔心,在未來3年中,還得在施政斷層的無感政府中生活,因此,本黨有義務督促市政府,亦要求市長面對民眾陳情應坦誠面對,不該只躲在幕後指揮,卻又不敢負責任。



有鑑於此,民進黨團認為朱立倫市長不僅在民調表現上評價不佳外,在本次施政報告中,有多處內容都和過去施政報告相同,此外,亦發現101年度的總預算案重點分析第4項內容為「落實性別主流,實現性別平等」,為何與目錄所述之「訂定一致標準,縮短城鄉差距」完全不同,讓人感到混淆,因此,本黨團強烈呼籲朱市長,要訂定一致標準,市府應以身作則。

2011年9月8日 星期四

市府立法不嚴謹 議會授權不可行

民主進步黨新北市議會黨團新聞參考資料


2011年9月8日星期四

民進黨團推動修法 體恤民眾共創雙贏

民進黨新北市議會黨團於日前,針對「新北市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地上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」邀請李副市長及相關局處首長協商,會中,本黨團認為該自治條例之訂定過程不夠嚴謹,除了未能先行提供相關基準送交議會審議參考之外,條文內容亦有空白授權市府之疑慮,導致後續爭議不斷,因此,本黨團強調除了法規必須周延縝密外,亦需同步回應民眾需求以共創雙贏。

陳世榮強調,先前市府所提出的版本中,不僅未見相關執行基準內容,市府訂立基準後,將更迫使議會必須背書的情況發生,因此,本黨團認為此案條文內容不夠嚴謹,應將相關基準併同該條例送議會審議,此外,亦希望「新北市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地上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」訂立追溯條款,並擇定對民眾影響最小的時間點作基礎,為市民的最大利益作考量。

陳永福則認為,先前市府在訂定該自治條例時,並未加入因天災、火災毀損等情行,造成受災戶於政府補償修復之後,亦再請領相關房屋拆遷補償費用,故本席建議於該條例中,亦加諸因天災毀損之情況,應以相關規定請領補償,不該再領相關房屋拆遷補償與救濟費用。

林銘仁表示,該自治條例修正前,未有訂立補償經費之標準,因此內容顯得不夠嚴謹,故本席建議以每一所有權人之每一門牌補助為基準,且市府應於執行前,預先訂立清查時間點,復依門牌設立規定及戶籍法規辦理,才符公平正義原則。

許昭興表示,本市因應升格,應比較台北市及其他直轄市之相關規定立法,甚至應訂立條件優於台北市之相關補償救濟措施,因此,本席強列要求市府針對現行提請審議之該自治條例,應以提供市民更好的照顧為目標,亦才不至於違背拆遷補償救濟的立法精神。

王淑慧認為,過去其他直轄市於立法時,皆會將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列入法規之例外當中,以釐清該補償救濟之範圍,但市府所送之自治條例,卻未見相關內容,因此,建議市府亦應說明該條例之適用對象或例外條款等,以避免法規適用上所造成的模糊及錯誤。

最後,江永昌進一步說明,房屋補償費是新的概念,有別於過去其他法規所訂立之基準,因此,本席希望將該項補償救濟費用明列條文之中,不得列於細則之內,此外,亦要求市府應儘速提供過去之相關基準資料,送交議員審議參考,並於年底前,針對相關基準進行修訂及安排專案報告,促使相關法律規範更完備。

有鑑於此,與會民進黨團議員一致認為,市府施政除了需以民為本外,更要將施政作為建立於良善的法規基準之上,故本黨團於議會審議自治條例時,反對空白授權市政府,同時,亦要求市府訂立法規時,能夠秉持審慎詳實的態度,才是為新北市民謀福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