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8月19日 星期四

江翠國中溫水游泳池共構地下停車場 開發 環保 共創雙贏

台北縣議員王月明新聞參考資料
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十九日星期四

今(18)日王月明議員、江翠護樹志工隊、北縣府教育、交通、農業局等相關人員於江翠國中校門口,針對「江翠國中興建溫水游泳池共構地下停車場工程」召開記者會,期許護樹志工和校方能協調雙贏的結果。

王月明議員指出,周縣長一再強調低碳城市,如今,江翠國中的老樹成林,在都市當中有這片綠地,應該更加珍惜,不該為開發就破壞,因此,本席強列要求校方必須先公佈游泳池、停車場之確實位置,其中游泳池之規格必須符合國際標準,並加入一層供機車停放使用,若校方提供位置不正確亦不符規格,本席立場則是反對到底,並呼籲縣府應尊重地方意見。

王月明議員認為,中央補助2億296萬5000元經費,係為游泳池和停車場之專款,必須使用在江翠國中校區內,因此,以長遠規劃而言,縣府應以運動場下方做為游泳池和停車場的預定地,理由有兩點,第一、未來將可配合週邊社區進行都市更新,提供更多停車格,第二、可保留江翠國中之老樹,達到校方和護樹志工雙贏。

有鑑於此,王月明議員表示,要建設必有破壞,停車場雖可為附近住戶帶來便利,亦可維護市容景觀,但縣府施政不該蠻橫,應全盤考量後才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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