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30日 星期四

員警失職還誘騙和解 張瑞山重批欺壓孤兒寡女

民主進步黨台北縣議會黨團新聞參考資料
九十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六

今(28)日,土城高小姐向民進黨台北縣議會黨團陳情表示,她的女兒於95年10月中遭到性侵,在女兒懷孕兩個月後她才知情,於是帶女兒至派出所報案,並由員警帶往亞東醫院墮胎,後院方逕將胚胎等證物交由警方保管,待送鑑驗。孰料,因承辦員警之嚴重疏失,不僅未按照規定將胚胎妥善冰存,更拖延超過一個月才送交檢驗,導致胚胎檢體腐化,無法比對出DNA。法院以罪證不足為由不受理告訴,涉嫌性侵的少年也因此逃過法律制裁。更令人心寒的是,後來失職員警竟誘騙高小姐簽下和解書,欲以五萬元粉釋嚴重失職的事實。黨團總召集人張瑞山表示,為伸張正義,黨團特召開記者會,強力要求警方重新檢視本案,給予受害者一個公平合理的交待。

高小姐表示,由於她是在事後兩個月才知悉此事,當時涉嫌性侵的少年原坦承犯案,後來卻又矢口否認,因此胚胎成了此性侵案最有力物證。高小姐說,警方在簽收證物時即已了解胚胎等證物內容,後卻隨意放置,導致胚胎腐化壞死,且拖延超過一個月的時間才送交檢驗,以致無法進行DNA比對,迫使法院以罪證不足為由不受理此告訴案。高小姐進一步表示,法律途徑是唯一能還她女兒清白的機會,卻因為承辦員警的疏失,造成她與女兒二度精神重創。高小姐指出,段姓承辦員警失職在先,其後更私下拿了五萬元做為慰問金,表達愧疚之意,隔日更趁她精神不濟之際,誘騙她簽下所謂的和解書。高小姐說,她因精神疾病長期服用藥物,更需要安眠藥才能入睡,藥效作用時間甚長,這些都有相關證明。高小姐進一步指出,段姓員警來時,她正在睡覺,精神狀態恍惚,對方騙說此單是證明他曾送五萬元以示慰問,並未說是和解書。高小姐激動表示,她絕對不承認該和解書的正當性,若被採信,必要時她將不惜以生命爭取洗刷女兒清白的機會及權利。

高小姐又說,95年底前往亞東醫院墮胎時,因手術過程瑕疵造成她女兒感染腹膜炎,更併發腸道沾黏,院方卻僅以施打止痛針、止痛藥處置,導致延誤治療,事後院方雖然承認醫療疏失,卻只願付2萬多元的醫療補償費,與高小姐期待落差極大,至今調解未果。高小姐指出,她女兒未來如果因此無法生育,亞東醫院要負責嗎?區區的2萬元如何賠償她女兒的未來。

張瑞山指出,此事件警方的失職是無庸置疑,事後更欺負民眾不懂法律,誘簽和解書,打算只拿五萬元「補償金」粉釋嚴重失職的事實。張瑞山表示,黨團將堅持追求公義,強硬地要求縣府警局督察單位重新檢視此案,還給受害者一個公道,同時也要求社會局、教育局、衛生局及法制局提供受害者後續相關協助。張瑞山說,受害者是單親家庭,原本精神、經濟狀況都不佳,再加上這樣打擊,政府應主動伸出援手,讓這樣的社會弱勢族群能獲得重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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